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双方签字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19 19:4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都需要签字吗
    1、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可以不需要签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若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二、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需要双方签字,但是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需要双方签字,但是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