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来分期欠款一年多没还,现在协商还款不愿意,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2-20 05:2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说明尚未还款的原因,可以取得对方的谅解,同时约定分期还款。如果对方不同意分期还款,执意起诉的,债务人应当作好诉讼的准备,积极应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律分析:可以再次与对方协商,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都可以。
    一、借贷纠纷,要先起诉,胜诉后,对方才会申请强制执行。
    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但对方也可以拒绝。
    1、是否同意分期还款,这是对方的权利,法院无权干涉。
    2、对方拒绝的,法院只能强制执行判决书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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