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证遗失了应当怎么样补办吗

2023-12-20 07:1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证遗失的,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必须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登记机关经过查证,确实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离婚证,将补办离婚证发给当事人。
    法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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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证遗失的,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必须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登记机关经过查证,确实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离婚证,将补办离婚证发给当事人。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遗失的情况下,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和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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