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现在跟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要续签,目前公司还在深圳市,但是续签劳动合同上面加了一个工作地点,是东莞市,我对公司的工作地点有意义,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0 07: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续签合同中如果变更工作地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话,则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不续签;如单位一定要劳动者续签且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单位执意要这样劳动者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当然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违法的赔偿或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法律分析:续签合同中如果变更工作地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话,则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不续签;如单位一定要劳动者续签且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可以不同意。单位执意要这样劳动者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或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当然劳动者也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违法的赔偿或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劳动地点,如果之前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时工作地点不明确,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