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判决给妻子抚养,每月我给孩子抚养费1000元,但前妻一直未搬离我的房子,这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2-20 09: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要回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与另一方协商要回协商不成的,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给付之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给付抚养费是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直不给抚养费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以孩子的名义是指起诉状的原告写孩子的名字,诉讼代理人写自己的名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携带离婚协议书、民事起诉状、身份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你方胜诉后,对方仍不支付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