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职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了敬业协议,规定连续两个月未支付补偿金自动解除。那在这未支付的两个月内从事和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行业算不算违反了敬业协议在这未支付的两个月内从事和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行业算不算违反了敬业协议?在职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了敬业协议,规定连续两个月未支付补偿金自动解除。那在这未支付的两个月内从事和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行业算不算违反了敬业协议?

不正当竞争
2019-06-23 23:30:4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竞争协议,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什么是员工不竞争协议?  员工不竞争协议,指约定员工在用人单位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用人单位竞争业务的协议。  员工不竞争协议应注意什么?  限制期限,不竞争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限制对象,不竞争限制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经济补偿,在不竞争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按月给予受限制员工经济补偿。
  •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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