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离婚开庭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
2023-12-20 10: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开庭一般需要准备夫妻关系的证明、共同财产的清单、证明夫妻感情关系破裂的证据等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离婚开庭一般需要准备夫妻关系的证明、共同财产的清单、证明夫妻感情关系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开庭需要准备起诉状、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相关的证据、子女出生证明等。离婚官司开庭前准备身份证、离婚诉讼状、财产证明和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其中离婚诉讼状是原告准备的,作为被告,要准备的是离婚诉讼答辩词。
    在诉讼状中,原告写清离婚的请求,并用事实来说明双方感情破裂,提供的材料最好都是原件。夫妻一方因为离婚起诉到法院,在庭审之前,要准备好各自材料。诉讼状是比较重要的,代表自己离婚的诉求。
    相关材料包括感情破裂、家庭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方面的,作为原告,在离婚案件中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在收集证据材料上面有困难,必要的时候可以请求法院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流程为:
    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庭前调解;
    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5、等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