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两个问题 1.我交通事故导致右腓骨折、右胫骨下端撕脱性骨折。身上多处伤,可以赔偿几万?目前保险公司把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加上是38000元。就是手机上有证据花的钱,以及手写的收据条子,财产损失上诉法院会判保险公司给吗? 2.在我出事后,家父由别人照顾,后来别人走后,家父一直自己照顾自己,从来报喜不报忧,自己上街摔跤了也不说,想吃的东西也没有人做得吃,身体就这样拖垮了,导致他后来想不通喝药走了,要是上诉保险公司有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0 11: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 车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