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实习生,今年3月去一家广告公司上班,面试的时候老板说,偶尔加班,可是上班第一周几乎每天都加班,后面我就上班期间把手头上的事做完,就下班,然后昨天老板以我能力不足,还要经常加班我接受不了为由,要辞退我。所以我想请问下我工资如果被扣,或者拿的很少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且我叫公司和我签实习生合同他没和我签,还辞退我。他说我下班没经过他的同意就下班,可是我到下班时间我事情做完是不是可以走了,而且他布置得工作我都有做,而且没推给同事做我没加班因为没有加班费,我把事情做完了,他还扣我前七天的工资。我一共做了18天,

2019-06-24 01:35: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老板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 根据《劳动法》的先关规定
    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在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双倍工资以及支付加班费等等。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是工作牌(最好是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时证言或者是其它有你名字的公章文件等等。

    4、用人单位克扣或是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以及1-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以及25%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