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三年了扶养权归男方,但孩子一直跟女方生活现在7岁半了想变更扶养权现在能起诉吗?,还是要等到整整8岁再起诉

子女抚养
2023-12-20 12: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变更抚养权情形之时,一般可协议或起诉变更抚养权。起诉变更的,存在下列具体情形,法院应支持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我国法律对起诉变更抚养权的允许次数并没有规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但是如果以同样的理由在六个月内二次起诉的,法院不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不适合再继续抚养孩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