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警方立案最终案件会在当地还是立案地的法院判

2023-12-20 12: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捕之后,原则上是在犯罪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2、我国刑事案件的管辖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 犯罪嫌疑人在外地被捕之后,原则上是在犯罪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我国刑事案件的管辖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 法律分析:异地法院起诉应当先与人民法院协商指定管辖的相关事宜,并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再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将驳回裁定书送达原告,最后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的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送达被告人。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在异地起诉、审判的,应当在移送起诉前与人民法院协商指定管辖的相关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