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一下购房合同丢了该如何解决

房屋买卖
2023-12-20 12:4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丢了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原件复印备份件;
    2、双方当事人没有留存的,可以重新签订合同。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要求出卖人与自己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复印原购房合同,在复印件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五百零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五百零九条第
    一、二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购房合同丢了且房屋已做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房屋未做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