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男生,我的父母离婚了,我生病了很严重,但我的母亲不给予钱治疗我的父亲也不给抚养费,我想通过走法律向父亲讨要抚养费,可是我的母亲不理会,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2-20 13: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法如下:首先看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可以凭原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向法院申请裁决。如果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执行有关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承担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仍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亲,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是指: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法释〔2020〕22号)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仍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亲,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是指: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法释〔2020〕22号)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