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宅基地没有房屋如何赔偿

土地纠纷
2023-12-20 14: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没建房的宅基地赔偿:
    1、按照土地使用证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进行补偿。
    2、按照地方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补偿。
    3、拆迁主题不同,补偿也有所不同,村里拆迁,各个地方不同,建议参看村里的文件,如是国家补偿,也有相应补偿标准,但补偿对象应当是村集体,然后又村集体给你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 一、宅基地没盖房能赔吗
    1、不能。宅基地属于无偿划拨,集体成员仅对其上的房屋有权利,没有房子也无所谓赔偿。宅基地闲置超过2年的,则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村里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宅基地门前道路归谁所有
    宅基地与门前道路之间的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也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宅基地没盖房不能获得赔偿。宅基地属于无偿划拨,集体成员仅对其上的房屋享有权利,没盖房的宅基地不存在对地面上建筑物进行评估补偿,因此可以不予作价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