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大家晚上好!本人劳动纠纷经过仲裁到二审中院判决走完了程序,但是本人对败诉的结果仍然无法接受,目前又搜集了新的证据,我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我也查询了相关法律条款,也就是民诉法,但是我不晓得目前这部法律条款是否有增减,我看到有存在第200条和第207条的规定是申请再审的理由,请问是我写再审的法律依据是第200条还是第207条?请各位律师指导!谢谢!

劳动仲裁
2023-12-20 16: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劳动纠纷案,二审败诉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否可以翻案,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法律分析:对于劳动纠纷案,二审败诉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再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否可以翻案,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劳动纠纷案件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或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