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协议
离婚时,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判阶段,如果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在起诉时要注意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具体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有下列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
6、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
起诉离婚会涉及到相关证据的收集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等问题的处理,建议协商处理。
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