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盖房子邻居跟我要8000块钱,算不算敲诈

诈骗
2023-12-20 18: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上定义敲诈的是:对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进行威胁讹诈,非法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威胁讹诈的内容是:如不满足行为人索取财物的要求,就将采取对被害人不利的行动。这个不利的行动,或是对被害人或其亲属实施暴力包括杀害;或毁坏被害人的财产包括放火烧房屋;或揭发、张扬被害人的隐私;或不让被害人实现某种正当要求。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一,对方不构成敲诈。按照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来看,因为双方存在民事纠纷,因此对方有权主张赔偿,只要对方没有通过暴力手段或欺诈手段获取不当利益,那就是民事纠纷。
    第二,对方无法提供任何证据,票据等的,你可以拒赔,对方可以选择调解,也可以选择诉讼,还可以协商,对方是没有权力强迫你赔偿的。
  • 单是索赔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因此索赔过度不属于敲诈。敲诈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别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别的权益。这是敲诈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
    敲诈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敲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威胁的内容是将由行为人自己实现,还是将由别人实现在所不问,威胁内容的实现也不要求自身是违法的,向司法机关告发是合法的,但行为人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威胁索取财物的,也成立敲诈勒索罪。
    威胁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动作手势;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过第三者通告被害人。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公私财物的,不以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