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仓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特征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21 02:0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
    2、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3、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4、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九百一十条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2、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3、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4、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 仓储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