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可以同时抵押给两个人。但是当事人需要注意被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也就是房屋的价值。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的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
物权,清偿顺序
参照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