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男方育有一女,关系持续近4年,男方在未跟我分手的情况下和人结婚了,现在男方要求退还4间给我的花费,有10几万,大部分是作为生活费使用,不存在借贷关系,因为之前我遭遇诈骗,欠了一些钱,男方当时给我了3万的样子让我拿去还款,钱不是我主动要的,是他自愿给的,我想知道这几年他给的这个花费支持要回么,还有就是按照他现在的要求娃娃给他,赔偿我这几年的损失,娃娃给我,他们就不出一分钱,法院会支持么,我想要娃娃,他们可以因为先前给的花费就不出抚养费了么

子女抚养
2023-12-21 07:01: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分手后钱是否需要偿还,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转账,而女方没有诈骗行为的,属于赠与,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钱的,但如果女方有诈骗行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被骗的钱。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