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迫离职赔偿金赔偿年限有上限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1 07: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对于离职补偿金最多可以补偿多少个月,是没有限制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但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
    一、第二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法律分析:离职经济补偿是有最高数额限制的,经济赔偿不可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应该赔偿,用人单位可按约定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
    但是是有扣除上限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应该赔偿,用人单位可按照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但是是有扣除上限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 离职经济补偿是有最高数额限制的,经济赔偿不可以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应该赔偿,用人单位可按约定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
    但是是有扣除上限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应该赔偿,用人单位可按照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但是是有扣除上限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