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医院里摔了一跤,医药费可否找医院赔付。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1 07:5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医院摔伤索赔如下:
    1、如果是因为医院在安全设施或护理中存在缺陷和过失导致的摔伤,医院承担;
    2、如果是患者原因或者未听从医院医嘱擅自活动摔伤的,本人承担;
    3、看护士及医生是否尽到了看护责任,如果是在正常看护下的意外事件,不能赔偿,如果是在疏于看护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则应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在医院摔伤索赔如下:
    1、如果是因为医院在安全设施或护理中存在缺陷和过失导致的摔伤,医院承担;
    2、如果是患者原因或者未听从医院医嘱擅自活动摔伤的,本人承担;
    3、看护士及医生是否尽到了看护责任,如果是在正常看护下的意外事件,不能赔偿,如果是在疏于看护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则应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病人在医院摔倒了医院有一定的责任。医院有义务保障地面、环境的安全通行状态,存在不合理的瑕疵致使行人摔伤,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病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期间发生的损害不一定都属于医疗损害,只有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才属于医疗损害,否则属于非医疗行为引起的一股人身损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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