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未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21 08: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贷款未还完的房子在离婚时,可以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未偿还的债务应当为个人的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婚前或者是婚后关于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还未还清的分割方式是:
    1、房屋购买于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2、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房产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贷款房分割方式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债务也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贷款也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