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恶意抢注原告商标,如何解决

商标
2023-12-21 08: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恶意抢注商标的解决办法如下:
    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3、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三)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恶意抢注商标的处理方式:
    1、若恶意抢注还未提交注册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及时提交注册申请;
    2、若在注册审核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的异议申请;
    3、若已经完成注册程序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无效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恶意抢注商标的办法:
    1、如果恶意抢注还未提交注册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及时提交注册申请;
    2、如果在注册审核程序中,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的异议申请;
    3、如果已经完成注册程序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无效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