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不签字是否可以提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1 09:0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签字也是可以提车的,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情况,是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来作出认定的,并不需要对方签订处理,具体情况下如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还可以根据协商的情况来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 交通事故对方不签字可以提车。根据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对方不签字的,不会影响鉴定检验意见的效力。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签字能提车吗
    1、交通事故后对方不签字不能提车。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立案条件是什么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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