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全责对方起诉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1 09: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车祸全责对方起诉怎么办
    1、车祸全责对方起诉应对如下:
    (1)车辆事故被对方起诉应积极应诉。搜集证据,主要是对方要求费用及计算标准的合理性问题,就是要看对方的索赔是否合理。如果对方没有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保险公司会按照法院判的理赔;
    (2)可以委托专业的诉讼代理人为自己代理民事诉讼活动。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书》等,在交管部门认定的责任范围内积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1、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决定,如对公安机关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还应提交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2、公安机关作出的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3、在公安机关调解时,双方经调解已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
    4、经公安机关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终结书。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起诉的,当事人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为自己代理民事诉讼活动。起诉肯定是你要败的,因为你的全责,只是赔多少的问题,诉讼费也肯定由你出,但最多不过几百元。
    对方只起诉你,你可以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由申请法院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法律分析:对方全责 起诉对方时需要提供起诉状,对方的信息,责任认定书,自己的身份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