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话费充错对方账户,分两个日期充的,共400元,一直联系不上对方,拒绝沟通,可以起诉对方吗?

网络诈骗
2023-12-21 10: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对方,但是看欺骗行为的性质,以及是否有合同约定,视情况决定起诉的效果。
    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承诺书及补充材料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白纸黑字约定好的是完全可以起诉让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口头的并且没有任何留存的证据,虽然也可以起诉对方,但是这种往往需要原告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欺骗行为,所以一般在没有实质证据的情况下即使起诉了对方也不会胜诉。

  • 一、充错话费对方不愿意退还处理方法:
    1、电话费充错对方不退属于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3、在其不退还的情况下,可以报警处理,请民警查明其身份,并督促其退还。
    4、要是其仍不退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法律分析:话费充错对方不退不可以报警。但是可向法院起诉对方或者留有证据直接联系电话公司解决,要求返还,因为该事件属于民事纠纷,警方不会受理。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