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对老人尽孝心,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遗产
对于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对该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