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借条抵押房屋的,只要借条内容合法,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自然人以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