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突然得知父母正在老家建的楼被强制拆除了,理由是占用农田,属于违建。

我有两个疑问:1.这个地是当时村里面下放下来的,个人自愿购买,是有收据凭证的。这种放地前前后后好几批,前几批的都已经建好了,如果我们这些属于违建,那他们那些建起来的呢?而且地皮钱不退,那这些钱去哪了?2.据我了解,强制拆除是需要一些手续的,办事人应该会收到相关文本通知,而且有一定期限,这种不通知,直接拆掉是否违法?

想问问律师,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么,胜算大么。

拆迁补偿
2023-12-21 12: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属于农村违建房的,可以直接到当地的乡政府或县政府进行举报,也可以在网上举报,或者向建筑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涉及违法占地的,也可以向国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一般是可以向国土部门检举举报。
    2、可以向村委会反应,村委会有权利回收土地。
    3、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占用土地村民。
    4、对本地国土局提起行政诉讼,控告其不作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在耕地上建房。对不符合建房条件和用地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的已建成房屋(包括临时搭建简易房屋、构筑物)以及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的,依法强制拆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