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执行冻结的银行了怎么解封

行政处罚
2023-12-21 12: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解冻银行账户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冻结的六个月期满或一年期满,如果六个月没有续封的话,自动解封。如果是诉讼调解或已执行完毕,需经对方当事人向法院出具同意解封账户的同意书后,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封。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 可以解冻。三日后由冻结机关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冻,解冻后就可以使用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的所有人。法律依据:《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如被司法机关冻结,银行不能解冻,依法只能由作出冻结措施的机关解冻,否则银行要追回资金,如无法追回,银行要赔偿该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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