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人三大类型如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和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精神状况正常。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18周岁以上,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