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报警说别人打我了,可我没有被殴打的痕迹,没有淤青红肿,只有医院诊断证明,法医鉴定我无伤,我又证明不了他打我了,我起诉还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1 13: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如果够不上轻伤以上,则对方承担刑事方面的处罚,但毕竟因为打伤了人,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受到行政处罚。
  • 需要受害人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作为被打的人,可以报警由警方根据所造成的伤情来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也应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被打者也可以同时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被人打伤后,可以去医院验伤,如果伤势严重可以再次报警并起诉,如果伤势不重,报警之后警察只是了解了一下情况的话也可以再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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