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的法定结婚年龄分为两种,一种是当地没有特殊规定,那就应该按照
民法典的规定确定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二十二,女性二十。如果当地有特殊规定,那该地的少数民族结婚年龄是:男性二十周岁、女性十八周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