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吗,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
2023-12-21 14: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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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并非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不指定。如果遗嘱没有写明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没有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遗嘱执行人主要分为两类:
    1、遗嘱确定的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依法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
    2、法律规定的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或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的,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在既无指定执行人又无法定执行人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由社会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包括:
    1、对自己作为遗嘱执行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遗嘱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遗嘱不是一定要写执行人的。我国法律规定,是否需要指定执行人由被继承人自行决定,如果遗嘱没有写明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没有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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