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己向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但教育局不同意辞职,我还能回单位上班吗?单位领导没有批复。

2019-06-24 10:25: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向公司提出书面的辞职报告,公司不批准的,30天后可离职,但在这期间应正常去上班,否则公司可按旷工处理。公司应在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15日内为你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若公司拒不办理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办理。

  • 1、劳动者辞职无需单位同意或批准,只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
    2、单位应退还押金,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罚款。而且你可主张押金的利息损失。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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