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迫离职没有直接走,过了三十天才走,还能要到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1 18: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被迫离职的赔偿如下:
    1、员工被迫离职,需要公司承担责任,员工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最高赔偿年限是十二年,也就是最多二十四个月的工资;
    2、公司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或者未经员工同意就调整岗位的,员工被迫离职应当注意收集证据,向公司索赔。
    被迫离职要符合哪些条件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被迫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直接辞职走人会有以下三种后果:
    1、拿不到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在不想继续工作了,或者因为公司的一些原因,例如不缴纳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等,这种情况既不提出离职,也不提交被迫解除劳动通知函的情况下,直接不来了,连续三天之后,公司是可以以员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还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
    2、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3、公司可以暂停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换言之,就是如果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暂停发放经济补偿金,待员工办理完离职后续后再予以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