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完酒与别人发生争执动手,可我同伴被打伤,怎么处理

暴力伤害
2019-06-24 11:0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民法通则》第17条的规定,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如果该精神病患者无
    1、
    2、3项亲人,其弟只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法定监护人。
    依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如果因为监护人管教不严,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所以要是追究刑事责任,追究的是该精神病患者;如果是赔偿等民事责任,监护人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1)打架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打架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3)打架致人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 一般情况下,被打上如果不是很严重,双方可以先行就赔偿等事宜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就可以省时省力,不必去法院进行起诉,但是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等问题和解,或者存在公诉的情形,只能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受损害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到法院进行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