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款人跑路了,联系不上,只有身份证信息,不知道他现在干啥工作,名下有无财产,能做财产保全吗,怎么做财产保全呢

2023-12-21 20: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的人跑了,可以尽快保全他名下的财产,第一时间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对他名下与债务等值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与案件基本事实相关的材料;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供财产线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还应提供证据证明保全的紧迫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欠钱的人跑了,可以尽快保全他名下的财产,第一时间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对他名下与债务等值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与案件基本事实相关的材料;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供财产线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还应提供证据证明保全的紧迫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债无论多少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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