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房屋可以否进行买卖

房屋买卖
2023-12-21 21:1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但这种买卖行为只在以下情况产生法律效力:要求农村房屋出售或买卖对象在特定范围的,必须是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之间的买卖行为。其原因农村房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性质是集体使用权,其有权使用的对象是特定的即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通常情况下,农村房屋买卖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 农村房屋可以进行买卖,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买卖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对买卖双方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卖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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