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撞到人,我是全责,有三责,有交强险,医疗费我个人先垫付啦5000,交强险先垫付啦18000,但是还不够,不够的还需要我个人垫付吗。如果被起诉,是起诉个人还有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2 00: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以先找交警部门,与其协商沟通,由交警部门根据案情通知相关保险部门先行垫付
  • 可以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 车祸撞人后全责方如果自己没有钱垫付的话,可以求助保险公司等来处理后续的事情,要求保险公司对医药费进行垫付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