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情鉴定可以撤销吗,未出结果之前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2 00: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则上可以申请撤销,但也要结合具体鉴定种类来判断,有些一旦启动是无法撤销的。具体可以联系详述案情,以便分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法律分析:原则上可以申请撤销,但也要结合具体鉴定种类来判断,有些一旦启动是无法撤销的。具体可以联系详述案情,以便分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如果已经做出不能撤销。如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只是递交了申请,还没有做鉴定的话,可以向原机关递交撤销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鉴定有争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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