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异地法院报告财产令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2-22 01: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法院的报告财产令后应当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被执行人的财产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的,应当一并报告;被执行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也应当一并报告。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对其罚款、拘留、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法律分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 法院发出的报告财产令是指申请人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主动上报个人名下财产情况,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在收到财产报告令后,应当立刻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被执行人在收到财产报告令后,应当立刻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