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工伤的补偿费如何算的

工伤索赔
2023-12-22 04:4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那么工伤赔偿工资如何计算的呢,具体如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公司工伤赔偿金计算: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25/23/21/18/16/13/11/9/7);一级至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85%/80%/75%/70%/60%);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是年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具体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赔偿的项目不同,赔偿的标准不一样。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按本人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的60%或300%。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一次性就业补偿金按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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