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安置房能不能办到房产证

房屋买卖
2023-12-22 0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绘;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
    4、领取房产证。
    一、安置房的作用包括:
    1、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二、安置房的拆迁条件包括:
    1、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安置房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房产证,例如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有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施工许可证等。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三)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四)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规定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权利取得方式的不同,包括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申请在地上或者地下单独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的,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 安置房一般可以办理房产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税费缴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领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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