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小车,我方电动车,没有骨折,医院门诊金额2000多,休息20天,修车1060,保险公司只陪所有费用5300元,其中医药费只报1600,多出来的对方车主不愿出,20天误工费按136元×20天算(我的工作是个体批发商),营养费护理费都没有(所有费用都是我垫付的)这个需要起诉对方吗,值不值得起诉,怎么起诉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2 07:30: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交通事故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书下来了多久可以理赔
    在交通事故责任书下来大概十天内就能申请理赔了。
    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若是保险公司赔偿尚不足支付实际支付费用的,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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