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丢了能补的吗

协议离婚
2023-12-22 09:0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丢了能补,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持离婚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离婚协议,然后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丢了一般来说是能经法定程序补办的。方式认可以拿着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补办。如果还没办理离婚登记的,重新写一份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补办。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离婚协议书可以去民政局补办,在夫妻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夫妻各一份,还有一份留在民政局归档。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丢失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再婚登记的,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和再婚相关的手续来完成再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丢失后是可以走正规法律程序再次补办的。因为离婚协议书并不仅仅限于夫妻双方手中的两份,并且离婚协议书在民政部门都是有留底备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