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保险卡异地可以使用吗

社会保险
2023-12-22 09:0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异地就医的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的手续。在机构审批备案之后,异地就医人员应该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
    通常可以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是每年可以定一次。法律依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二、建立工作台账,稳步扩大跨省定点医院覆盖范围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力争将全国85%以上三级定点医院、50%以上二级定点医院、10%以上其他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基本满足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参保人员直接结算需求。随着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
    (二)建立扩围台账。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全面梳理本地定点医院具体情况,对于尚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院,要根据定点医院接入意愿和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结合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安排,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时限,稳步扩大跨省定点医院覆盖范围。省级医保部门组织统筹地区填写《全国基本医保定点医院接入工作台账》(附表1),6月3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国家医保局。
    (三)规范定点管理。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全面梳理在确定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方面是否存在歧视性规定,将不同投资主体、经营性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一视同仁纳入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享受同样的医保政策、管理和服务。对主动要求接入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按当地政策和时限要求,经过系统改造后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四)做好信息维护。省级医保部门负责指导各统筹地区按要求做好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中全部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动态维护工作,确保及时、完整、真实、有效。
  • 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异地就医的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的手续。在机构审批备案之后,异地就医人员应该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
    通常可以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是每年可以定一次。法律依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二、建立工作台账,稳步扩大跨省定点医院覆盖范围
    (一)明确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力争将全国85%以上三级定点医院、50%以上二级定点医院、10%以上其他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基本满足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参保人员直接结算需求。随着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
    (二)建立扩围台账。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全面梳理本地定点医院具体情况,对于尚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院,要根据定点医院接入意愿和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结合统一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安排,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时限,稳步扩大跨省定点医院覆盖范围。省级医保部门组织统筹地区填写《全国基本医保定点医院接入工作台账》(附表1),6月3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国家医保局。
    (三)规范定点管理。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全面梳理在确定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方面是否存在歧视性规定,将不同投资主体、经营性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一视同仁纳入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享受同样的医保政策、管理和服务。对主动要求接入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按当地政策和时限要求,经过系统改造后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四)做好信息维护。省级医保部门负责指导各统筹地区按要求做好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中全部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动态维护工作,确保及时、完整、真实、有效。
  • 医保卡不可以异地使用。但是异地出现急诊等特殊情况,医保卡可以使用。如果参保人长期在外地居住或者是在外地工作,可以去社保中心登记,登记后可以同时接受参保人常驻地和医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待遇。
    异地就医的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的手续。在机构审批备案之后,异地就医人员应该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
    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
    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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