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会判离么,有哪些规定

起诉离婚
2023-12-22 10: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离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仍不能挽回婚姻关系,所以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经调解之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就会依法判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有可能会判离,也有可能不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不管对方是否同意离婚,法院都会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的,一般不会判离,除非有确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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