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母离婚了,他们有套按揭房产,经法院调解归我母亲所有,目前我母亲在居住并且还贷款,但房子在我父亲名下,请问这个房子可以让我父亲过户给母亲吗?需要走什么程序?还有就是我父亲现在再婚了,如果房子没过户的情况下我父亲不在了,他的现任有权继承这个房子吗?

遗产继承
2023-12-22 10: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子之间房产过户继承的条件是:房产属于父亲的合法财产;缴纳法律规定的相关税费;到房产所在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审核后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发放新的房产证。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父子之间房产过户继承的条件是:房产属于父亲的合法财产;缴纳法律规定的相关税费;到房产所在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审核后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发放新的房产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继承父母房产需经下列流程过户:
    1、由继承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房产权属证等材料,亲自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对于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